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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2020年8月11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。
2020年8月11日,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。
有三个亮点值得说说:
1、契税税率将调整为3%至5%;
2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;子女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;
什么是契税呢,简单点说就是,涉及土地使用权出售、赠与和交换,房屋买卖,房屋赠与,房屋交换等都得交契税。
值得注意的是,今日契税法公布后,关于契税税率的调整引起市场广泛关注。因为,目前执行的契税税率为1%-3%,这关系到购房成本,税率提升意味着成本增加。不少中介已经在朋友圈躁动,声称契税1%将成为历史。
《契税法》立法重申:契税税率3%-5%,夫妻过户、子女继承免契税
不过,业内均指出,新发布的《契税法》只是正式立法,不用过分解读。因为,从1997年开始,契税暂行条例就规定:契税税率为3%-5%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、不同地区、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。
第二个亮点就是说房产证、土地证上,夫妻之间不管是“加名字”、“减名字”、“换名字”或变更共有份额,都不用缴契税。除了夫妻,“法定继承人”还包括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这些人继承房屋也是不用缴纳契税的。
其实早在2014年,国税总局就发过通知: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房屋、土地权属归夫妻一方所有,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,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双方共有,双方约定、变更共有份额的,免征契税。”可见,这一次只不过是正式立法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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